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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年人寿江西分公司“7.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”进何坊社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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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年人寿江西分公司“7.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”进何坊社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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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司法实践中,因琐事争执引发的伤害案件(ànjiàn),经常面临“证据不足不起诉”与当事人“杀人偿命”观念的冲突。本文通过三起典型案例,展现检察机关在依法作出(zuòchū)不起诉决定后,如何实现案结事(ànjiéshì)了。这些案例既坚守“证据裁判”法治底线,又通过“领导包案”等机制传递司法温度,实现政治(zhèngzhì)效果、社会(shèhuì)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。

2025年4月,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党组书记(dǎngzǔshūjì)、检察长杨正根(右一)接待信访人。

2024年4月,江西省萍乡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荣剑(左二(zuǒèr))接待(jiēdài)申诉人。

2025年4月(yuè),海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王庆民(左三)与当事双方(shuāngfāng)面对面沟通,现场释法说理。

司法实践中,有一类非常棘手的(de)案件(ànjiàn):双方当事人因小事发生争执,拉扯之间有人受伤甚至突发疾病去世,基于朴素的“杀人偿命、欠债还钱”观念,受伤一方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(xíngshìzérèn),但(dàn)办案却因证据不足无法批捕起诉,受伤方便会到(huìdào)检察机关申诉、信访。如何让受伤方理解法律规定?如何保障受伤者的合法权益?记者(jìzhě)日前采访到这样三起案件——

“千里修书只为墙,让(ràng)他(tā)三尺又何妨?”2024年4月23日,海南省检察(jiǎnchá)院副检察长王庆民在该省临高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时,用清代“六尺巷”的典故(diǎngù),苦口婆心地劝解对簿公堂的一对亲戚。

在王庆民面前,68岁的陈某金与丈夫的堂弟符某智(zhì)相对而坐——一道辣椒地的围栏,让这两家血脉相连的宗亲(zōngqīn)反目成仇,更让腰伤未愈的陈某金奔波(bēnbō)申诉了半年。

事情发生在2023年11月,村民符某智与陈某梅(陈某金的儿媳)因辣椒地围栏(wéilán)的位置争执不下(zhēngzhíbùxià)。

“你们家的围栏多占了我们(wǒmen)家的地!”双方各执一词,从口角之争升级(shēngjí)为肢体冲突。陈某梅喊婆婆陈某金帮忙,就在陈某金伸手拽住符某智胳膊的瞬间,符某智反手致陈某金摔倒。经鉴定(jiàndìng),陈某金腰椎压缩性骨折,构成轻伤二级。随后,公安机关以符(yǐfú)某智涉嫌故意伤害罪将(jiāng)该案移送至临高县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临高县(língāoxiàn)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斌审查案件时发现了问题:“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,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证明行为人具有(jùyǒu)伤害故意。陈某金(jīn)是劝架还是助阵?符某智是故意推倒(tuīdào)陈某金,还是为挣脱导致陈某金摔倒?其行为性质不同,会直接影响对符某智推搡意图的判断。”

吴斌介绍,推搡、撕扯等轻微暴力致伤,需结合双方(shuāngfāng)关系、冲突起因综合判断是否为故意,而现有证据难以(nányǐ)证明符某智是采取什么方式、以什么力度致使陈某金倒地,考虑到两家(liǎngjiā)系五服内宗亲,且冲突源于土地(tǔdì)纠纷,难以认定伤害故意。最终,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(juédìng)。

“不讨个说法(shuōfǎ),我决不罢休!”2024年初,腰伤未愈的(de)陈某金在家人搀扶下走进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诉。该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张晖拿着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》耐心解释:“定罪(dìngzuì)证据达不到‘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’的标准(biāozhǔn),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(juédìng)。临高县检察院的处理正确,我们决定维持。”

案件虽尘埃落定,但双方(shuāngfāng)当事人的矛盾仍未化解,陈某金也未获得经济赔偿,她瘦弱而又步履蹒跚的身影一直在张晖脑海里浮现。“案子结了,伤者利益却(què)没有得到保障,能否启动司法救助(jiùzhù)?”张晖思索着(zhe)。

该院将情况(qíngkuàng)报告海南省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后,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张毅当即指示“要解法结(jié),更要解心结”。该院决定启动领导包案机制,并指派副检察长王庆民前往临高县办理该案。

踏勘辣椒地界桩、走访(zǒufǎng)村民、向村委会了解涉案土地权属,王庆民(wángqìngmín)进一步调查核实案情。

联合接访(jiēfǎng)时,王庆民先向陈(chén)某金解释:“人们对案发现场说法不一,证据(zhèngjù)链确实有缺口。”又转而向符某智说:“你推倒嫂子不赔礼道歉,法理人情都说不过去。”同时(tóngshí),他还结合“六尺巷”的故事,深入浅出地讲宽容谦让、不争小利的道理,双方的火药味逐渐消散……

符某智起身鞠躬,并对陈某金说道:“嫂子,对不住!看病的钱,我一定想办法凑(còu)出来!”他当场掏出5000元交给陈某金。得知还可以(kěyǐ)申请司法救助,陈某金家人(rén)直言治病的钱有着落了……随后,陈某金及家人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(chéngnuòshū),两家人的关系终于恢复了。

“杨检察长,你这(zhè)一句‘今天我就是来听你说心里话的’,让我憋(biē)了一年的委屈终于有了出口。”2025年4月(yuè)19日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(xīngānxiàn)界首镇和平村调解室,申诉人张某琼面对接访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杨正根,泪水夺眶而出。

2024年3月,张某琼的(de)父亲张某寿与素不相识(sùbùxiāngshí)的蒋某宽因打牌发生争执推搡,很快被围观群众拉开。然而(ránér),就在蒋某宽离开现场两三分钟后,张某寿突然倒地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法医鉴定意见显示(xiǎnshì),张某寿系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猝死。

事后,公安机关以蒋某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(sǐwáng)罪提请兴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,但(dàn)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后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
“我们无法接受这个处理结果!”张某琼强烈(qiángliè)质疑对父亲死因的解释(jiěshì)。为寻求“真相”,她(tā)多次前往桂林市检察院反映情况,情绪十分激动。兴安县检察院将该案列为重点关注案件,并层报广西壮族自治区(guǎngxīzhuàngzúzìzhìqū)检察院。

经前期调阅原案侦查卷宗、检察卷宗,全面细致审查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法律适用等情况,2025年4月10日,杨正根接手此案后,带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案件办理(bànlǐ),并决定(juédìng)此次下沉(xiàchén)接访时围绕案件核心难点——蒋某宽的推搡行为与(yǔ)张某寿的死亡(sǐwáng)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,进行透彻的法理剖析。

“蒋某宽(kuān)承认与你父亲发生(fāshēng)争吵并推搡,但周围证人都证明他们很快便被拉开,鉴定意见也(yě)证实你父亲体表只有轻微挫擦伤(cāshāng),死因是急性心脏病发作,没有证据证明你父亲遭受殴打导致死亡。”杨正根向张某琼解释道。

杨正根进一步向其阐释法理情:“按照刑事诉讼法(xíngshìsùsòngfǎ)相关规定,逮捕必须符合有(yǒu)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等严格条件。我们理解家属的悲痛,但检察办案必须坚守证据和法律,不能以情感或(huò)猜测代替法律判断。”

理解了不批捕的原因后,张某琼的心结解开了一半,但她仍有委屈:“那我们之前提起民事诉讼(mínshìsùsòng),法院为什么判他赔偿呢?这不说明他有错吗?他现在既不道歉(dàoqiàn)也(yě)不赔偿,我们实在咽不下这口气!”

“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。”杨正根随即解释道,“刑事责任和(hé)民事责任是两套(liǎngtào)不同的法律评价体系。法院认定蒋某宽的推搡(tuīsǎng)行为是你父亲情绪激动、心脏病发作的诱发因素,存在一定的过错(guòcuò),因此判决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,这于法有据。他不履行判决,则是另一个法律问题,检察机关一定会加大监督(jiāndū)力度,督促法院尽快执行到位。”

听到这里,张某琼(mǒuqióng)点了点头。杨正根继续宽慰(kuānwèi)张某琼:“遇事不能被情绪压倒。缠访闹访更解决不了问题(wèntí),反而会让自己陷入被动。家里有实际困难,检察机关也会帮助解决。”

设身处地的关怀融化了张(zhāng)某琼心中的坚冰,她长舒一口气后在息诉罢访承诺书上签名:“您把法理和道理都(dōu)讲透了,我心服口服。”

考虑到(dào)张某琼母亲身患尿毒症、心脏病等多种疾病,家庭生活陷入困境,广西壮族自治区(guǎngxīzhuàngzúzìzhìqū)三级(sānjí)检察院联动,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。兴安县检察院还协调(xiétiáo)当地民政部门减免了张某琼父亲的殡葬费用,协助其母亲办理了低保和大病医疗临时救助。心理咨询师也持续为张某琼提供心理疏导,帮助这个历经(lìjīng)创伤的家庭重拾生活信心。

盛夏的(de)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麻山镇桃源村,山林绿意浓如酒,一束束阳光射入林下,照亮若隐若现(ruòyǐnruòxiàn)的林地边界。“绿色是(shì)希望的象征,却成了两家人多年积怨的导火索(dǎohuǒsuǒ)。”回顾案件办理过程,萍乡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向澜深有感触。

胡某(húmǒu)甲与胡某乙同住一村,两家因林地树木归属权发生冲突。2023年2月17日,胡某甲与胡某乙父亲再次发生争执,随后(hòu),胡某乙带着姐姐胡某丙、外甥胡某丁来到现场。争执过程中,胡某甲见对方人多,声称将返回住所(zhùsuǒ)拿刀,胡某乙、胡某丙、胡某丁上前阻拦(zǔlán),双方由言语交锋升级为肢体冲突。待村干部拉开后,胡某甲已经因为左脚(zuǒjiǎo)受伤无法行走,经鉴定为轻伤一级,伤残等(děng)级评定为十级(shíjí)。事后(shìhòu),胡某乙、胡某丙、胡某丁向胡某甲赔偿医药费3万元,胡某乙等3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。

当案件移送至萍乡市湘东区(xiāngdōngqū)检察院后(hòu),一个关键问题摆在面前:胡某甲的轻伤究竟是谁造成的?

“我们审查案卷、组织公开听证,并(bìng)联合多方力量进行调解。”湘东区检察院检察官姚姿说,“现有证据既无法锁定具体致伤人,其脚踝处受伤的形成过程是否系自身导致也难以排除(páichú)合理怀疑。这种(zhèzhǒng)为摆脱或(huò)防御的轻微暴力,不宜认定为刑法上的故意伤害行为。”最终,检察机关依法对胡某(húmǒu)乙等3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。胡某甲(jiǎ)不服,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。

由于(yóuyú)该案涉及数个(shùgè)家庭,当事人积怨已久,引起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丁顺生的关注。

“申诉人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(bǎozhàng)?邻里矛盾能否真正化解?”丁顺生全面(quánmiàn)了解案情,并组织刑事检察(jiǎnchá)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资深检察官共同“会诊”,围绕事实认定(rèndìng)、证据采信、伤害因果关系、法律适用等焦点深入论证。

“我们调阅了所有(suǒyǒu)卷宗,实地复勘冲突现场,逐一复核关键证人证言。”萍乡市检察院检察官(jiǎncháguān)告诉记者,他们(tāmen)数次通过接访、电话沟通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胡某甲解释为何证据不足不起诉。

“刑事追责证据不足(zhèngjùbùzú),不等于民事无责。”检察官告诉(gàosù)胡某甲,“因冲突(chōngtū)受伤产生的损失,你们可以通过(tōngguò)民事诉讼进行主张。”随后,胡某甲依法提起民事诉讼。一审法院审理后,认定(rèndìng)胡某乙应对冲突升级负主要责任,判决其承担80%的赔偿责任,赔偿胡某甲14万余元。胡某乙上诉,二审法院终审维持原判。

“严格依法办案(yīfǎbànàn)、不枉不纵是化解该案矛盾纠纷的关键。”事后,江西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(zhǔrèn)李浩总结道,“我们实地走访案发现场,复核关键证据,严把事实关、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,在此基础上(shàng)引导双方回归民事诉讼轨道解决纠纷,既维护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,也赢得(yíngde)了其(qí)对司法机关的信任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。”

【来源:检察日报·先锋周刊 作者:谷芳卿(gǔfāngqīng)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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